校园协同办公系统
 信息技术服务(IT服务)
 信息化制造系统(ERP)
 
 
服务质量
[日期:2008-4-2]
来源: 作者:深圳朗瑞思
    1.根据客户系统状况,委派合适的人员提供服务。没有通过技术、客户拓展、运作基本资格的人员不能进行服务。
    2.建立系统工作档案,在协议签署的5个工作日内,提供一份详细的客户系统检查报告,包括系统的设备清单工作状况、工作环境、网络架构和分布等,在之后的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故障记录和问题解决情况,确保服务准确。
    3.对客户的问题分为严重中断工作、干扰工作、工作隐患、待观察四级事件紧急程度,并以此作为服务调度原则。
    4.设电话支持工程师,60%的故障用电话支持或远程操作排除,以便集中人力响应现场服务。由电话支持工程师担任服务调度,以便快速且准确地判定故障,约定服务方式与时间。
    5.建立遗留问题档案,由技术服务经理指派“问题处理专员”跟踪并处理疑难杂症。
    6.针对所服务的项目,在一个工作日内经确定因我方工程师处理不当而没有彻底解决,一般情况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,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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